亲爱的听众朋友,大家中午好!今天是2008年4月25号,星期五,欢迎您在港航信息之后继续回到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这里是每周五的专题节目船员热线,我是…。如果您在航行中遇到这样或是那样的麻烦事,不妨编辑短信发送到13545866566,或者拨打027 82765666参与到节目中来,我们会为您连线相关部门,给您一个满意答复,同时也欢迎您登陆,我们的网站www.cjxxt.cn来访问留言,让我们一起互动起来吧!好了,下面就让我们抓紧时间来看看这周都有哪些船员疑问需要解答的。
手机号为1396…8664的船员朋友向我们询问:船舶垃圾费是按航次征收还是按垃圾量来征收的呢?
恩,现在船舶垃圾费的征收办法是怎样的呢?
(现在有几种征收的办法:比如一些大型的船公司可能跟沿江的垃圾接收单位签订一个协议,可能按一年收一次,比如说长航的一些大型公司他们跟主要的垃圾接收单位签订一个协议,比如说他的船舶不论一年接收多少次,不论多少条船接收垃圾,他一年固定的支付给接收单位多少钱,这是一种年度协议制的方式。另外按照征收次数,就是接收一次付一次的钱,这个就是不论垃圾量的多少,一般是以一个固定的标准。)
听众朋友,节目进行到这里,我们的短信平台上又有朋友发来了短消息,这位手机尾号是7015的朋友询问
好的,这位朋友,船舶垃圾费的征收单位是哪些,这些单位又是如何确定下来的呢,还是让我们来听听长江海事局船舶处相关负责人的解答:
垃圾费具体的征收单位是哪些?
(谁收垃圾,谁来收费。收费的主体应该是船舶垃圾的接收单位)
这些单位是怎么定下来的?
(这些单位是在刚才说的相应的法律法规里面对这些垃圾接收单位应该具备的支持和条件都有相应的规定,特别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对垃圾接收单位要求必须到海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也就是说现在的垃圾接收单位第一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第二是必须到海事部门来办理备案手续,经过备案许可之后,由海事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它就具有合法的接收资质了。)
手机号为1398…9768的船员朋友打来电话询问:海事部门代收垃圾费合法吗?
(这个是不允许的,从我们长江海事的规定来看。我们海事部门是不能够插入到接收单位的经营活动中的,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海事部门是不允许收垃圾接收费的。如果有相关情况,可以向有关的纪委、监察部门来进行举报。)
手机号为1363…8335的陈先生向我们反映:长江上有些地方收垃圾费,只收钱却不收垃圾。
(这种现象作为海事部门我们是严格禁止的。作为我们长江海事局,我们在今年的下半年专门针对污染物的接收,颁布了一个船舶污染物接收监督管理办法,根据上面的法律法规作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操作性办法。对这种只收费不收垃圾的接收单位,如果一经查证核实的话,我们会取消他的接收资质,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像这种情况,船员可以向当地的海事部门来进行举报,我们会马上进行查处。)
哪里举报?
一个是可以向当地的长江海事的部门,比如说当地的海事处或当地的分支局来进行举报,也可以跟我们长江海事局的船舶处举报。
手机号为1334…5671的船员陈先生来电:“我是长江上的一名船员,具有二等船长资质,想成为一名海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如何报考?”
记者就陈先生提出的问题采访了长江海事局船员处和江苏海事局有关部门。据介绍,首先,该船员的内河船长证书必须有效,7小证齐全,并在船上担任船长职务12个月以上。如果该证书是在1998年8月1日以后取得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水上专业中专以上文凭才有资格报考海员。如果证书是在1998年8月1日以前取得的,则没有学历要求。内河船员报考海员职务的等级,只能比原职务低一级,如二等船长只能报考海员的大副职务。
如果该船员具备以上报考资格,则可以到海事部门报名参加海员考试。按照规定,如果报考甲类海员,可到上海海事局报名,如果报考乙、丙、丁类海员,则可到具备报考资格的海事机构报名,长江沿线报名者可到江苏海事局报名。海员考试一年有两次机会,一次是4月份报名,当年7月份考试;另一次是9月、10月份报名,次年的1月份考试。
江苏海事局相关人员表示,从2004年开始,海员考试培训采取非强制的方式,参考人员如有培训意向,可找相关培训机构了解情况。
三级油囤、油驳是否要制作《油污应急计划》?三级油囤、油驳的机舱与泵舱是否需要完全隔离?三级油囤、油驳的油舱透气管是否要安装呼吸阀?
第1个问题,目前不再讲一级、二级、三级油船,现在分为闪点60度以上及以下的油船两种。三级油囤由于不航行,不需要制作《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油驳的计划由拖轮统一制作,没有单独要求。第2个问题,机舱与泵舱需要完全隔离。第3个问题,需要安装呼吸阀,以保持压力平衡。
一位手机尾号为5652的船员来电咨询:哪些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有权利禁止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口?
为此笔者向长江海事局咨询。有关人员介绍说,遇到以下六种情况,海事部门有权利禁止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口。
第一,船舶未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第二,申报显示船舶未持有有效的安全适航、适装证书和防污染证书,或者货物未达到安全适运要求或者单证不全;第三,按规定尚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进出口国家主管机关同意后方能载运进出口的货物,在未办理完有关手续之前;第四,船舶所载危险货物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第五,本港尚不具备相应的安全航行、停泊、作业条件或者相应的应急、防污染、保安等措施的;第六,交通部规定不允许船舶进出港口的其他情形。
好了,听众朋友们,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船员来电疑问先为您解答到这里,节目最后呢,成风要提醒朋友们,如果您也在航行途中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都可以跟我们联系,请记住我们的联系方式,02782765666,我们的短信平台是13545866566,同时也欢迎您登陆www.cjxxt.cn来访问留言,我们期待您的消息。我们也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台下一时段17点的安全信息联播节目。好的,朋友们,今天节目就到这里,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