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听众朋友,今天是2008年6月13号星期五,欢迎您在港航信息之后继续回到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这里是每周五的专题节目船员热线,我是…。如果您在航行中遇到什么麻烦事,不妨编辑短信发送13545866566,或者拨打027 82765666参与到节目中来,我们会为您连线相关部门,给您一个满意答复,同时也欢迎您登陆,我们的网站www。cjxxt。cn来访问留言。好了,让我们抓紧时间来看一下这个星期又有哪些问题急需解决呢?
最近不少船员朋友询问有关船舶入网的问题,在这里,我们请芜湖通信管理局联合执法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先来集中答复一下:
手机号码是1398…1456的朋友向我们询问说:哪些船舶需要纳入长江通信网呢?
(录音)
另外一位手机号码是1508…6489的听众发来短信说:请问如何办理进网船舶的年审?
(录音)
根据介绍,进网船舶有效期为一年,满一年后才能办理年审,船户可以携带进网登记证到海事政务中心或者是通信管理局都可以受理。
进网办证(年审)程序有哪些?
(录音)
1。检查有无船舶电台执照;
2。办理船舶电台执照;
3。签定船舶电台代管协议;
4。办理船舶进网、年审登记证;
5。发放相关技术资料。
手机号码是1384…1258的船员想了解一下:进网管理费如何收取?
一位手机号码是1310…8698的船员许先生向我们反映:长江上部分船舶有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现象,他想问问这种擅自使用无线电台站有没有什么处罚呢?
好的,针对许先生反映的现象,我们采访了长江通信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处李主任,李主任为我们介绍了擅自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处罚规定。
(录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8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信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