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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上)--2008.6.17
来源: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   作者:   日期:2008-06-26
 

    政务连线,连线连心。亲爱的听众朋友,中午好,欢迎您收听政务连线节目,我是雨霏。从今年的六月一号开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开始实施了,那么,新的法规对于长江水域防治污染工作意味着什么?法规中有哪些和我们息息相关的规定呢?请您收听今天的政务连线节目。
  首先让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长江流域的水域污染的背景情况:
  在长江干流21个城市江段中,污染带总长452.3km。在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攀枝花等21个沿江城市被调查的790km江段中,已形成560km的污染带。
  长江干流运输船达10万余艘,绝大部分船只未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每年数百万t含油污水,近亿t生活污水和7.5亿t生活垃圾排入长江,构成了长江不容忽视的流域污染源。不仅如此,近年来还不断发生运输化学品船只翻沉事故,大量硫酸、甲苯酚、煤油、原油等化学品倾覆入江,对长江水资源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
  从背景资料来看,长江水域污染现状比较严峻。那么对于水域船舶来说,污染物的排放究竟有多严重呢?长江海事局船舶处的胡承斌高工向我们介绍了这样一组数据:
  录音(船舶--千分之四)
  虽然说这些船舶污染和岸上的垃圾排污比较,相对较少。但是船员朋友别忘了,还有一类特别大的水上污染原因
  录音(船舶--高度重视)
  从这些数据来看,船舶污染不容小视,特别是危险品船以及油船,尤其要注意平时的污染液体接收过驳作业。从六月一号开始,结合长江海事局辖区的实际情况,长江海事局发布了宣贯水污染防治法的公告。公告明确要求:
  三、四
  那么,新修订的法规和原来的法规相比较,作了哪些修改呢?请您接着收听今天的政务连线节目。
  版头
  听众朋友,您好。您现在收听到的是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每周二和您准时相约的政务连线节目,我是雨霏。在刚才的节目里,雨霏跟您介绍了长江流域的水域污染情况。在下面的时间里,雨霏跟您一起去了解一下新修订的法规。
  长江海事局船舶处胡承斌高工告诉我们,新修订的法规体现了三个更加
  录音(第一个--)
  长江流域水资源在我国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以及国家保护自然资源的原则。另外,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单项自然资源法规中,难以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所以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加以修改。
  录音(第二个--)
  看来,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对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船公司和船员朋友应该主动学习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共同保护好长江水域的洁净。如若不然,造成长江水域污染,将会面临严峻的法律制裁:
  录音(第三个--)
  听到这里,相信船公司以及船员朋友对于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而法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进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收听,在下期的节目中,我们还将继续为您介绍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我们的节目有什么建议,可以拔打027-82765666或者发送短信到13545866566告诉雨霏,雨霏会在下期的节目中给予答复。我们十七点的安全联播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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