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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下)--2008.6.24
来源:水上安全信息台   作者:   日期:2008-06-26
 

政务连线,连线连心。亲爱的听众朋友,中午好,欢迎您收听政务连线节目,我是雨霏。在上期的节目中,雨霏向您介绍了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我们了解到了长江流域的水污染背景以及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相关内容。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就一起去熟悉一下新法规中有哪些和我们息息相关的规定。
  长江水资源是长江流域4亿多人口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船员朋友工作生活的港湾, 长江流域水资源虽然相对比较丰富,但总量还是有限的,而且时空分布不均匀。水又是一种十分脆弱的自然资源,极易受到污染和破坏。
  所以,我们每一个船员都要按照规定,来保护我们脆弱的长江水资源,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了解,此次颁布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法律层面上,对水资源的污染者进行了更严厉的法律制裁规定。长江海事局船舶处的胡承斌高工向我们介绍到:
  录音200:
  那么具体来说,新修订的法律条款中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呢?
  录音201:
  除此之外,长江海事局还规范了对船舶污染接收以及清洗舱作业的监管。二
  在船舶水上拆卸方面,长江海事局加强了。。。五
  那么,我们如何更好的结合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来做好防污工作呢?请您接着收听今天的政务连线节目。
  版头
  听众朋友,您好。您现在收听到的是长江水上安全信息台每周二和您准时相约的政务连线节目,我是雨霏。在刚才的节目里,雨霏跟您介绍了水污染防治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在下面的时间里,雨霏跟您一起去了解一下船员朋友如何更好的保护长江水资源。
  结合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我们船员朋友应该如何做,才能更好的保护长江流域的水域洁净呢?长江海事局船舶处的胡承斌高工提了几点建议:
  录音201:
  此外,船公司,应该制定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最好能够把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编入体系中,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水污染防治法。
  录音201:
  听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收听,如果您对我们的节目有什么建议,可以拔打027-82765666或者发送短信到13545866566告诉雨霏,雨霏会在下期的节目中给予答复。我们十七点的安全联播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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